首页 > 桐乡律师 > 有人在微信到处恶意诽谤他人,对他人造成社会工作影响?

有人在微信到处恶意诽谤他人,对他人造成社会工作影响?

admin 桐乡律师 2024年04月25日
如果有人被人长期进行诽谤,损坏个人名誉,应当立即报警。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在微信上被人恶意造谣诽谤的,如果知道是谁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造谣诬陷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对方拒不停止的,可以报警处理,该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淄博律师 醴陵市律师 保定律师 东莞律师 凉山律师 果洛律师 杭州催款律师 丽水律师网 苏州律师 兰州律师 重庆律师 丽水律师 芜湖律师 鹰潭律师 岳阳律师 钦州律师 宜宾律师 遵义律师 商洛律师 西湖区律师 茂名律师 石家庄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榆林律师 佛山律师 新乡律师 珠海律师 绵阳律师 周口律师 滁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