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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的车不到一年!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admin 桐乡律师 2024年02月20日
买车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或者访问网站12315进行投诉。如果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4s店可以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问题严重的话可以找4s店协商退车,协商不成可以投诉。通常在新闻中可以看到,刚买的新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严重的车大多是价格昂贵的豪华车。那么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后,首先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协商失败后,他们应该向4s店投诉,让4s店修理车辆或退货。很多不理智的消费者会堵住4s店的大门,这是不可取的,甚至有消费者去4s店打人,所以这是违法的。建议消费者遇到问题后要理性,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如果您对4s店工作人员在购车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拨打厂家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买车时,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缺陷或损坏。如果在用车过程中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找4s店。保修期内,最好在4s店进行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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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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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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