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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能不给男方吗?

admin 桐乡律师 2024年03月21日
哺乳期离婚如果满足以下情形的,孩子可以给男方: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4、双方协商一致孩子由男方抚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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