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桐乡律师 > 我买了当事人的房子,当事人已经去世了,要公证什么人才能过户?

我买了当事人的房子,当事人已经去世了,要公证什么人才能过户?

admin 桐乡律师 2023年09月27日
要看是公证赠与还是公证遗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按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屋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3、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所以房产继承需要办理公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产权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万年县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福州律师 湛江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网 南京交通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济南律师 厦门律师 沧州律师 赤峰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抚顺律师 宿迁律师 广元律师 甘孜律师 玉溪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拉萨律师 汉中律师 果洛律师 天津律师 昆明律师 抚顺律师 海曙律师 越城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广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