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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有债权人信息的有效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admin 桐乡律师 2023年08月30日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真实合法的欠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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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条写明欠款人和债权人的身份信息、欠款的原因、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欠款人和债权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欠条的内容合法完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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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条要有效,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定全名,所欠债务的种类,偿还的期限等,且签订欠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欠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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