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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要承担什么责任

admin 桐乡律师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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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税务机关对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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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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